美國國土安全部長10/2宣佈,台灣成為美國免簽計畫適用國,2012年11月1號起,持中華民國晶片護照,赴美觀光跟商務停留90天內,都不用再申請簽證,可省下約四千三百多元簽證費以及準備資料、面試等時間。
不過,免簽新制仍需上網登錄,適用免簽的民眾出國前得先進入美國國土安全部網站,登錄電子旅行授權系統(ESTA),依指示填具相關個人資料、旅行計畫等,靜待網頁通知通過審核後,線上以信用卡給付十四美元(四美元的處理費及十美元的許可費),即可享有效期最長九十天的赴美觀光與商務免簽證待遇。
資料來源:美國在台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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